清关不出意外
等货柜到了口岸,每一个答案其实都已经给过了。清关只是把它们念出来。
发布于 · 阅读约 11 分钟 · 作者 YCP 团队

一份申报主张什么,以及谁要为它负责
这批货是什么。一个从国际体系中选出的商品编码,它决定税率,也决定是否适用任何管制、许可或限制。怎么选它是另一个话题,而「了解你的产品」并不是货代的工作——他们会按你的描述去归类;一个含糊的描述会产出一个看起来合理、却错得没人察觉的编码,直到某次稽查为止。
它们值多少。海关完税价格,关税据此计算。它不是简单等于发票总额,而得出它的规则是国际性的而不是各国自定的——这就是下面第三节的主题。
它们来自哪里。原产地讲的是货物在哪里生产、或在哪里经过了最后一次实质性改变,它与「从哪里发运」不是同一回事。一票从某国开船的货,其货物的原产地可能在另一国;而决定优惠税率与贸易措施的是原产地,不是装货港。
然后是「由谁申报」。在几乎每一套制度里,申报都由进口方作出或代其作出;而进口方就是把货带进来的那一方——通常就是你,买家。报关行是以你的代理人身份行事;用了他们,并不转移责任,只是把打字这件事委托了出去。
所以从第一票货起就值得养成一个习惯:向报关行索取每一份以你名义申报的报关单副本,并且读它。买家常常在很多年之后才发现,一个他们从没看过的品名或编码,被重复用在了他们做过的每一票申报上——而更正是要回溯到全部这些申报的。
「法定进口方」是一个法律身份,不是一项行政事务

法定进口方,是对货物进入该国依法负责的那一方:为申报的真实性负责、为缴纳关税与进口环节税负责,也为货物符合该市场的规则负责。
它也是主管机关会联系的那一方。如果某个产品事后被认定不合规、某个价格被质疑、某个编码被重新归类,函件都会发给进口方——这也正是为什么,一个悄悄把别人的名字写上你报关单的完税交货安排,并不是它看上去的那种便利。在同意任何一个到岸价之前先问:报关单上的名字写谁?
合规义务也附着在这里。在若干市场,进口方要承担关于产品安全、标签、文件与记录保存的义务;这些与运输毫无关系,而与「你是把货投放到该市场的那个人」有全部关系。这些义务并不因为「货是供应商做的」就转移给供应商。
把记录留好。多数制度要求进口方将报关单据、发票、运输单据以及原产地与价格的证明保存若干年,并在被要求时提供。现实中的失败不是拒绝提供,而是一家换过两次货代的小进口商,如今拼不出三年前那些「本来就不属于他们」的单据。请从第一票货起就自己留一份,不管有没有人要。
并且不要让报关行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替你决定归类。他们有权依赖你给的描述;如果描述单薄,那个编码就是一个从没见过这件产品的人猜出来的——而它是以你的名义申报的。
价格这个问题,以及你必须拒绝的那个提议
海关估价的规则是国际性的。在多数进口国适用的世贸组织协定下,「本协定项下海关价格的首要基础是成交价格」,而成交价格是「货物出口销售至进口国时实付或应付的价格」,并按协定的规定作出调整。
现在来到能了结这一行里最常见的那条坏建议的部分。该协定把「实付或应付价格」定义为「买方为进口货物向卖方或为卖方利益已经支付或将要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明确它「包括作为进口货物销售条件、由买方向卖方支付的、或由买方向第三方支付以清偿卖方义务的全部款项」。所以那个标准的变通做法——开一张低发票用于报关、余款另付、也许付到另一个账户——并不会降低海关完税价格。规则本来就把那笔付款算了进去。它只是产出了一份与资金流对不上的申报,而那正是「虚假申报」的定义。
并且注意这笔责任落在谁身上。一家提议「报低一点帮你省关税」的供应商,是在提议帮你在一个「他们并不居留、也无法被追诉」的国家里触犯法律,而那份申报是以你的名义提交的。正确的回答是一个完整的句子:不,请按实际价格开票。一家还要争辩的供应商,正在告诉你他们是怎么处理其他义务的。
然后是那些调整项,以及最常绊倒诚实买家的那一项。协定规定,要把某些「买方提供了、却没有付钱给卖方」的东西加进价格里——最重要的是买方免费或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用于生产出口货物的货物或服务。这就是为什么:你付钱买下、交给工厂使用的模具,可能是应税的,哪怕它根本没出现在货物发票上。这不是陷阱,而是算术:这批货的真实生产成本,确实高于发票所显示的。
本页不给任何税率、起征门槛或税率百分比,因为它们因国、因编码而异,而且会变。能在市场之间通用的是「价格」的定义——这也正是它值得一次学会的原因。
实际会出错的四种方式
单据之间彼此对不上。商业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与报关单必须描述同一票货——同样的货、同样的数量、同样的金额、同样的当事方。两份单据之间的不一致,是货被扣下最常见的原因,而且几乎总是文书性的而不是可疑的。请在提交之前找人把这一整套单据互相对一遍:十分钟,换掉好几天的仓储费。
一项没人知道需要的许可。有些货物需要许可证、准入、注册、能效或安全批准,或者一份必须在装运之前取得的证书。这里不给清单:要求因国、因编码而异,而写在指南里的清单会被当成完整的。请在报价阶段就去问目的地主管机关——或者一位「在目的地、而不是在起运地」的报关行——因为这个发现的昂贵版本,是一只已经停在港口的柜子,而那项要求本该在它离港之前就被满足。
仓储计时。码头的免堆期与集装箱的免用期都是从「到港」起算,而不是从你的单据备齐起算;此后按天收费。因此一票被扣住的货,会以一个不是你选择的费率持续烧钱——这也是为什么清关延误的代价,往往与造成它的那个小问题完全不成比例。
还有原产地,那个安静的一项。货物「来自哪里」决定优惠税率、也决定某些贸易措施是否适用;它不由船从哪里开出、也不由中间商设在哪里来决定。如果你要主张优惠待遇,原产地证据必须存在且正确;如果你不主张,也要确认你的申报没有不小心暗示了一个。
最后:把清关问题放进「报价」里,而不是放进「发运」里。两端各由谁清关、报关单上写谁的名字、关税谁付、需要哪些单据,以及那些必须在出口前取得的东西由谁去办。这些在报价阶段用一封邮件解决都是免费的;而在一只停着不动的柜子面前解决,都很贵。
大家真正会问的问题
清关到底是什么?
把进口货物向其进入国的主管机关作出申报,主张它是什么、值多少、来自哪里。这三个答案由你确认的规格、你支付的价格与你挑选的工厂所决定;清关是它们被念回来的地方,而在口岸它们一个也改不了。
报关单在法律上由谁负责?
法定进口方——通常就是把货带进来的买家。货代或报关行是以你的代理人身份申报;用他们委托出去的是打字,不是责任。申报不准确的罚则落在进口方身上,而不是落在做单的人身上——这也是你应当索取并阅读每一份以你名义提交的报关单的原因。
供应商说可以把货值报低一点,能接受吗?
不能,而且那个变通做法根本不成立。世贸组织估价规则把海关完税价格定义为「实付或应付价格」,并明确它包括作为销售条件、由买方向第三方支付以清偿卖方义务的款项。拆发票并不会降低完税价格;它只会产出一份与资金流对不上的申报——而这份申报以你的名义提交,在一个你的供应商无法被追诉的国家里。
海关完税价格就是发票价格吗?
以它为基础,但并不等同。首要基础是成交价格——货物出口销售时的实付或应付价格——而规则规定了若干调整。其中一项经常绊倒诚实的买家:你免费或低于成本提供给工厂、用于生产的货物或服务(例如模具),可能要加进完税价格里,哪怕它从未出现在货物发票上。
我的货为什么被海关扣住了?
最常见的原因是两份单据对不上——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与报关单必须描述同一票货。其次是一项本该在装运前取得的许可。两者都很便宜就能预防:提交前找人把整套单据互相对一遍,并在报价阶段就问目的市场的报关行需要什么。
用了 DDP,是不是就不用操心海关了?
那只意味着由别人去安排,并不是同一回事。请问清报关单上写谁的名字:一个把你的供应商或其代理写上你报关单的完税交货价,会影响你的完税凭证、你可抵扣的税款,以及在若干市场里你作为「把货投放到该市场的一方」自身的合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