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保护你的知识产权
买家觉得意外的关于中国知识产权的几乎每一件事,都源自「谁申请得更早」这一条规则。
发布于 · 阅读约 11 分钟 · 作者 YCP 团队

先申请,并且也要申请中文
在你把产品拿给那里的任何人看之前,先在中国注册商标——最理想的是在第一次询价之前,因为那正是它不再私密的那一刻。申请的成本很小、而且事先可知;从一个先申请了它的人手里买回一个商标、或者为它打官司的成本,两者都不是。
中文版本也要申请,并且要慎重挑选。无论你选不选,你的品牌都会有一个中文名字——客户、经销商与工厂会替它造一个——而一个由市场造出来的名字,谁都可以去注册。自己挑一个音译并注册它,远比把一个你没挑的名字要回来便宜。
要覆盖你实际在卖的商品,以及与之相邻的那些。权利是按指定的商品与服务类别授予的,而在一个类别上注册的商标并不自动覆盖相邻的类别。把范围划对,是应当交给在中国专业做这件事的人的活;这里要说的只有一点:在你知道它覆盖了什么之前,「我们注册了商标」还不是一个完整的句子。
马德里途径——把已有的国际注册延伸到中国——是可行的,也可能更有效率,但它并不自动:领土延伸申请要由商标局审查,而任何一方都可以在该国际商标由 WIPO 公告后的三个月内提出异议。那是一次可能被驳回或被异议的申请,不是一道手续;它应当与任何其他申请一样,按同样的提前量去规划。
本页不公布任何费用或时限。它们会变、因案而异;而一份指南里的数字,会在它早已不成立之后仍被引用回去。
「供应商偷了我的设计」通常意味着什么

几乎总是三件事同时发生,而这三件都在生产开始之前就已经被决定了。设计在询价阶段被披露给了好几家工厂,而当时什么防护也没有。中国境内不存在任何注册权利,因此在那里没有东西可以主张。而那份合同——如果有的话——是一份中国法院很难据以行动的文件。
先从「披露」说起,因为它是唯一一件没有人把它算作「决定」的事。把一个三维文件、一张详图或一件实物样品发给五家工厂去比价,就是向五家公司作出了披露;每一家都有自己的员工、自己的供应商,以及自己的其他客户。这不是在指控谁有恶意;这是关于「现在有多少人拿到了这个文件」的算术。
而在一套申请在先的制度里,「披露而不申请」比它看起来更糟:它启动了一个时钟,在这段时间里,别人可以成为「你给他看的那个东西」的第一个申请人。解决办法是操作顺序,而且它是免费的——先申请,再披露。
然后诚实地面对「究竟哪一部分真有独特性」。买家口中的「我们的设计」,有相当一部分其实是某家方案公司的标准外壳换了个颜色、加了个标;而它上面不附着任何权利,因为它没有任何新的东西。知道你的产品里哪些部分真正属于你——一个机构、一种特定排布、一份图稿、一个名字——会告诉你什么值得保护,也会让你不必为不值得保护的东西付钱。
当造型或外观确实是你的时,中国的外观设计注册就是与之匹配的那件工具。它是小型进口商最常跳过的一项保护,也是最直接针对「有人在卖我们产品的仿制品」的那一项。
四件工具,以及它们各自到底管什么
注册商标保护的是「名字」与标识——顾客用来辨认你的那些东西。它是要最先申请的一件,因为它是抢注者最容易拿走的一件,也因为它才是阻止别人把自己的货当成你的货来卖的那一件。
外观设计注册保护的是「外观」——形状、图案、排布,以其具有新颖性为限。对一件实体消费品来说,这通常才是与「买家真正害怕失去的那个东西」相匹配的工具;而它经常被忽略,人们只顾着去弄商标。
著作权保护的是原创作品——图稿、包装图形、插画、说明书、软件。它一般无需注册即产生,但在中国进行登记,会给你一份能迅速拿给中国的官员或平台看的东西——而这正是「你拥有一项权利」与「你能用上这项权利」之间的实际差别。
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发明。它比其他几项更慢也更贵,并且要求该发明确实具有新颖性与创造性——所以它是「真正的技术进步」的正确工具,却是「换个包装的通用品」的错误工具。
而在这四者之下的,是合同——唯一能约束「眼前这一家工厂」的工具。四项注册权利与合同做的是不同的活:权利对世界生效、取得需要时间;合同只对一方生效、这个星期就能签。两者不能互相替代;而拥有其中一样的买家,通常以为自己两样都有。
中国也设有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制度,注册权利人可据此请求海关在口岸采取行动。它在任何具体情形下是否适用、如何适用,是一个应当交给中国执业人士的问题,而不是一份指南能定的;它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只是因为「备案」这一步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它存在。
为什么保密协议通常是错的那份文件

一份标准的西式保密协议,是为「风险在于对方把事情告诉别人」的世界写的。而在制造业,风险不同,也更大:工厂自己使用你的设计,或者直接卖给你的客户。一份纯粹的保密协议对这两者都无能为力;一家工厂可以完美地遵守它,同时做着你真正害怕的那件事。
与风险相匹配的那份文件覆盖的是三件事而不是一件:不披露、不「使用」该设计(包括他们自己使用)、不绕过你去接触你的客户。请向一位中国执业律师描述这三项义务去索取那份文件,而不是去要「一份 NDA」——你怎么提要求,决定了你拿到什么。
接着是决定「这一切到底有没有意义」的那一部分:由哪一部法律管辖、争议由哪个机构审理、用什么语言。一份英文的、适用外国法的、约定在境外解决争议的协议,是一份你的供应商可以读完并安心忽略的文件——因为要执行它,意味着先在境外胜诉,再设法让该判决在中国获得承认,而那既慢、又不确定,往往并不值得一试。一份打算用来对付中国公司的合同,通常需要在「它的资产所在地」是可执行的。
写入一个「约定好的后果」,而不是一句「赔偿已证明的损失」的承诺。要证明一份泄露的设计造成了多少损失,几乎不可能;而一个法院可以直接判付的预定数额,正是「一条能吓阻的条款」与「一条只让人安心的条款」之间的差别。
本页不公布任何条款范本,理由是:一份写在指南里的条款,会被一个「情形并不匹配」的人原封不动地拿去用——那比没有条款更糟,因为它制造了没有保护的信心。本页能给你的是一份「带着去谈」的清单:先申请、后披露;拉丁字母与中文字符两种商标都注册;如果外观是你的,就注册外观设计;并且让合同被写成能在工厂所在地被执行。
大家真正会问的问题
我在本国的商标能在中国保护我吗?
不能。权利具有地域性,在本国注册的商标在中国不产生效力。中国实行申请在先:《商标法》规定,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只有在同日提出的申请之间,才以使用在先来定胜负。如果别人先在中国申请了你的商标,在中国它就归他们。
要注册中文商标吗?
要,而且要自己挑字。无论你选不选,你的品牌都会有一个中文名——客户、经销商与工厂会替它造一个——而市场造出来的名字,谁都可以去注册。自己挑一个音译并注册它,远比把一个你没挑的名字要回来便宜。
供应商仿了我的产品,我能怎么办?
几乎完全取决于在仿制之前存在过什么:中国境内的一项注册权利,以及一份在该工厂资产所在地可执行的合同。如果两者都不存在,现实的选项是商业上的而不是法律上的。这正是操作顺序要紧的原因——先申请、后披露——因为这些事在事后都补不回来。
签一份保密协议够吗?
通常不够。标准的保密协议针对的是「对方把事情告诉别人」,而制造业真正的风险是工厂自己使用该设计、以及直接卖给你的客户。与风险匹配的文件要覆盖不披露、不使用、不绕过三项;并且它必须在工厂所在地受管辖且可执行,否则它只是一份供应商读完可以安心忽略的文件。
商标和外观设计权在这里有什么区别?
商标保护名字与标识——顾客用来辨认你的那些东西。外观设计注册保护的是产品本身的外观,以其具有新颖性为限。对一件实体消费品来说,外观设计通常才是与「买家真正害怕失去的东西」相匹配的工具,而它也是最常被跳过的那一项。
要花多少钱、需要多久?
本页不公布数字:官费、专业服务费与时限都会变,而且因案而异。稳定不变的是那个对比——申请是一笔事先可知、可做预算的小成本;而从先申请者手里买回商标、或者为它打官司,既不可知也无法预算。请在披露任何东西之前,先向一位中国执业人士取得报价。
